欧洲铁路专线-递延 |
以下报价材积除6000 | 全程时效:35-40天,比利时UPS提取,3-7天派送(比利时清关) 此渠道为不包税渠道 备注:非FBA地址+1元/KG,不接私人地址 清关费262.5元/票 |
国家 | 30KG+ | 50KG+ | 100KG+ | 1001KG+ |
德国(DTM2:邮编44145和WRO5:邮编06126) | 16.0 | 13.0 | 10.5 | 10.5 |
德国(非DTM2和WRO5) | 16.0 | 13.0 | 11.0 | 11.0 |
法国 捷克 波兰 比利时 卢森堡 荷兰 丹麦 斯洛伐克 | 18.0 | 15.0 | 13.0 | 13.0 |
意大利 西班牙 | 20.0 | 17.0 | 15.0 | 15.0 |
芬兰 摩纳哥 奥地利 瑞典 希腊 爱尔兰 葡萄牙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匈牙利 | 22.0 | 19.0 | 17.0 | 17.0 |
星期四12:00截单---深圳装柜 → 重庆 → 波兰马拉 → 杜伊斯堡 → 比利时烈日清关 → 德国UPS提取,装柜起时效35-40个自然日提取 |
一般贸易报关费: RMB350元/票报关费,续页费RMB50元/页;报关行及报关口岸信息单询客服! |
备注说明 |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清关费及后段派送费,不包括关税、查验费及仓租等费用。交货请备注渠道名称:欧洲铁路专线-递延 |
2、一票两件起收,单件计费重量不得低于13KG,单件不足13KG按13kg计重,且单件实重不能超过30KG;单票计费重量不得低于30KG,单票不足30KG按30KG结算,超过不收! |
3、可接任何带电、带磁的产品,请如实申报,并在外箱贴上电池防火标签! |
4、国外暂扣件及改派地址业务,我司不承诺百分百成功,如有此问题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 |
5、提取上网后,如派送异常,必须在15天内申请调查(以官网更新的最后一条信息时间为准),否则只接受查询不接受索赔。 |
6、此渠道按VAT号分票清关,必须如实提供相对应的真实产品图片及亚马逊链接,如实申报每箱货里面的产品及产品数量;如发件人申报和货物不符导致扣关.我司概不负责,如因扣关产生仓租及其他费用由发件人承担 |
7、申请签收证明5欧元/票,分票另加;每票品名限制5个(超过加收30元/个)。 |
8、同一个提单内,一个VAT号只出一份税单,如果同个VAT有多票,需要单独出税单,请提前说明,并且每个税单会收取262.5元/票的清关费用。 |
9、纺织品、鞋子等高税率产品,我司按申报价值*15%预收关税,其他产品按申报价值*5%预收关税,关税单下来后多退少补! 产品需要每箱如实申报,且申报价值不可以低于链接卖价的30%,低于链接卖价的30%我们将会按照链接卖价的30%来计算预收关税!(最终以税单出来的申报价值为准),欧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为1 : 8 |
10.递延需提供以下文件:1.VAT证书 2.EORI证书 3.VAT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4.VAT注册公司法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正反两面!5.签订POA文件。 |
操作要求 |
1、出货资料:在我司客户端系统电子预报货物信息,申报正确的海关编码,上传产品图片,提供产品链接等资料,如客户申报资料不齐,影响转运时效,我司概不负责。 |
2、入仓要求:外箱必须贴带有条形码的标签,可从我司系统内生成入仓标签贴于外箱,若有FBA标签也可! |
3、品名要求:单箱货物不超过3个品名,单票货物不超过5个品名;如单票货物品名超过5个,则每个品名加收30元/个多品名费。 |
4、包装要求:外箱必须FBA标签2张/箱,“Made in china”标签1张/箱,外箱无此类标签的货物。箱内每个SKU产品要求每个产品上均贴有“Made in china”标识,如外箱及产品没有贴好相对应标签,导致无法清关或者无法入仓,我司概不负责! |
5、超出服务范围的偏远地区,需加收偏远附加费,偏远附加费用请单询我司客服,出货前请自行查询偏远,偏远费收取偏远费6个月内通知有效! |
6、所有敏感产品,单询业务员。贵司所选此服务为双清渠道,我司概不提供任何清关文件号码以及交税证明。 |
7、暂时不接受HS编码63、42开头货物;由于07-01起欧洲限塑令:海关编码39开头的货物给到产品销售链接和图片。 |
8、违禁品,禁运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仿牌侵权类产品,液体和粉末,和食品类有关产品不接。电子 产品要有CE,必须产品和内外包装都有CE标志,且有英文版说明书。 |
9、入仓之后,后续转单及转运信息可以在我司系统内查看跟踪! |
增值服务 |
1、货物未提取之前,如果因为地址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需要修改地址重新打单的,请联系客户看能否处理,并且改地址费单询客服! |
2、如果因为地址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导致货物被退回我司仓库,退回运费将找收件人收取,如果需要更改地址重新派送的,需要加收RMB200/票的操作费,重新派送费用请单询我司客服。 |
3、货物交GLS后停止更新时间超过10天的请及向我司查询,停止更新超过20天的GLS将不受理查询!退回我司欧洲仓库处理时间为10天,过期会被销毁。 |
禁运物品 |
1、反倾销类产品如:钟表类 、手表以及机芯,陶瓷类、自行车、摩托车类及配件、汽车配件不收;手机、平板、等高价产品不收! |
2、以下产品不接:A、不规则 B、非纸箱包装 C、最长边超过100CM D、第二长边超过75CM E、单件实重≥30KG F、(宽+高)*2+长超过300CM。 |
3、拒收仿牌、烟酒、液体、粉末、食品、药品、易燃易爆、古董等国家禁止出口及航空禁运品,如有发现我司将没收货物不退运费,并追加罚款1000元/票。 |
赔偿声明 |
赔偿说明:货物因运输过程丢失或者扣关 我司按照按20元/KG赔偿,不退运费(如因侵权问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保留追究发件人因此带来对我司的损失的赔偿);已交UPS后丢失的不退运费,按申报价值赔偿(最高不超100USD/票),一票多件的货物只要有其中一件有UPS提取信息,其他子单未更新的都属于UPS更新取件问题,不计入赔偿。此赔偿方案严格执行,出货前请仔细阅读。高价值货物请自行购买保险。 |
特别申明以下情况不受理赔偿: 1)如因侵权问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保留追究发件人因此带来对我司的损失的赔偿; 2)如货物没有按照实际价值申报、侵犯知识产权、当地禁止进口等原因而导致的海关扣货,此情况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我司只是协助发件人提供清关文件; 3)如因客户货物本身质量问题以及涉及到具体的认证问题等,如CE、蓝牙、HDMI、FDA、FCC、Lacey Act、DOT等等认证的问题,不符合当地进口要求,均不受理赔偿; 4)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导致货物破坏或灭失,不受理赔偿; 5)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航班延误/清关延误等引起的总体时效延误,均不受理赔偿; 6)产品数量缺少、损坏不受理赔偿,易碎品不接受任何损坏赔偿。 |
特别提示:如客户一旦同意接受我司服务,我司将默认为客户已详细阅读过此价格表备注内容,并接受各条款的约束 |